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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释法|伙同他人虚假诉讼?害人害己!
日期: 2024-03-28 字号:
案情简介
    整件事情,要从翔安区法院2018年立案执行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说起。申请执行人是李某某,被执行人是蔡某、林某夫妻等人,执行标的为本金140万元及利息。

  执行过程中,林某名下一套商品房及一个车位被依法查封。为逃避执行,丈夫蔡某想出一个主意——与冯某串谋,伪造借条,让冯某提起民事诉讼,从而参与分配执行款。

 

  2019年4月,法院拍卖林某名下这套商品房,并按照执行债权比例分配拍卖款,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分配得执行款116万余元。而蔡某和冯某的“完美计划”却没有实现,因冯某未申请执行,所以并未分到该房产的拍卖款。

  由于债务还未清偿,法院继续拍卖林某被查封的车位。冯某在申请强制执行后,分得拍卖款11万余元,这笔钱随后转回给蔡某。

  至此,蔡某已达到目的,便要求冯某撤回执行申请,万万没想到却遭到拒绝。之后,蔡某夫妻的农村自建房被征拆,法院向征拆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,要求协助扣划尚未执行到位的执行款。其中,包括冯某申请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到位的本息312万元。

  这回,蔡某赶忙提出执行异议,表示自己与冯某的债务已经结清,冯某却矢口否认。一场自作聪明导演的“好戏”,变得难以收场,蔡某这才主动坦白实施虚假诉讼以规避执行之事,二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。

  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

  蔡某伙同冯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,妨害司法秩序,情节严重,依法应予惩处,故以其二人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。

  检察官说法


 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

  

  被告人蔡某为逃避执行,伙同被告人冯某通过捏造事实、伪造证据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,二人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,而且恶意利用法律手段侵害了真正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更恶劣的是占用和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,本案历经诸多审判以及执行程序,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秩序,损害司法权威。

  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蔡某、冯某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提起公诉。翔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判决蔡某犯虚假诉讼罪,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;冯某同样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,宣告缓刑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
  

  温馨提醒

  大家应当遵守诚信原则

  切莫触碰法律红线

  挑战司法权威

  否则,必将受到法律严惩!

  

  普法时刻



  

厦门检察、翔安检察联合出品
 

  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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