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》的要求,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如下:2025年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全院共填报20件,其中院领导填报15件。